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因素造成不孕不育人群的增多,这也导致了代孕这一职业的催生。不少女性因为经济原因走上代孕这一条道路,甚至有一些女大学生也靠代孕谋生,然后代孕的背后,也隐藏着很多伤害和社会伦理问题,危害多多。
代孕妈妈的权益毫无保障。现在的代孕,即古时的“借腹生子”,但又有很大不同:以前的借腹生子要发生性关系,而现在的代孕,用一种相对文明的方式解决了:一种为试管婴儿代孕,即妇女被植入一个胚胎,而胚胎来自另外的女人和男人,妇女和所怀的孩子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只是单纯的“借腹”;另一种则是人工受精代孕,妇女以人工受精的方式怀孕,和她所怀的孩子有一半的血缘关系。
然而,在代孕期间一旦发生各种风险,双方即使之前签订过合同,由于其行为本身是非法的,合同的内容也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代孕妈妈的健康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代孕更加“伤身体”。与普通怀孕不同的是,为保证“试管婴儿”成功率,医院通常每次会移植多个胚胎,多胎发生率也高,这使得妊娠合并症更容易产生。这些疾病在妊娠结束后也不一定随之消失,一些损害将是永久性的。在这10个月的代孕过程中,代孕妈妈心脏病、糖尿病、肝炎等疾病出现的风险极大增加,移植入宫腔的胚胎还有可能流入输卵管内发生宫外孕。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所有孕妇都要面对的风险,比如昏迷、产前大出血、胎盘粘连,即使在医疗条件较好的美国,每10万孕产妇中也会发生11例死亡,而中国2008年孕妇死亡率是美国的3倍以上。可以说,代孕妈妈面临的是非常高的身体风险。
代孕孩子(试管婴儿)先天性缺陷是普通婴儿的二到四倍
从母亲体内取出的多个卵子经过受精,被培养成多个胚胎,经过72个小时的放置,它们经过自然淘汰,活力最强的一个或几个胚胎被挑出。三天后,在与中介达成私下合作的医院,胚胎被移植入代孕妈妈体内。而在此之前,代孕妈妈需要注射黄体酮。代孕妈妈的子宫粘膜内腺体生长,子宫充血,内膜增厚——这样可以抑制妊娠子宫的活动,使受精卵植入后产生胎盘。然而,大量的黄体酮也可能使胎儿脊柱、肛门、四肢等部位发生畸形,这种风险是正常怀孕的8倍。如果使用人工合成的孕酮,还会使约18%的女性胎儿男性化。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流行病专家JennitaReefhuis博士曾在《人类生殖》期刊中发表文章称,试管婴儿存在先天缺陷的可能性是普通婴儿的二到四倍。
代孕产生的伦理、法律问题更为复杂
人类从群婚时代过渡到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婚姻时代,父母子女关系明确,社会确定了亲子身份的认定原则:基于供卵、受孕、分娩集于母体不可分离,母亲身份根据出生事实确定,即“谁分娩,谁为母”。
由于代孕不仅和身体有关,而且还关涉人类的自我生产,因此其所触及的都是人类核心的伦理价值。比如代孕改变了女性子宫的使用方式:即子宫不仅可以为自己孕育子女,还可“出租”供他人使用,这就导致建立在前一种使用方式上的有关母亲、母子关系以及子宫对于人的意义等伦理价值被分割、扭曲乃至消亡。代孕技术使不同身体的精子、卵子和子宫可以自由组合,是否会引起人伦关系的紊乱,也颇受质疑。
代孕引发的伦理冲突,全世界皆然
代孕之所以遭遇伦理抵抗,在相当程度上与其技术性质有关。包括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内的生物科技所分析、处理的对象,是个人的身体和生命。他们企图通过科技手段,发掘身体的各种奥秘和潜能,进而发展操控身体和制造生命的各种技术。这种对身体的技术化操控,为身体提供了新的可能,但它也会瓦解伦理基础。同时,由于代孕神秘化的特点,代孕出生的人并不明确自己的血缘关系。代孕子在法律上是否享有了解其真实身世的知情权?如果有,则其知情权又和父母的隐私权产生冲突;同时,如何收集、管理这些代孕亲子的信息资料,以免日后出现近亲结婚甚至乱伦的行为至关重要,但这又和代孕当事人之间的保密要求形成冲突。
不仅如此,代孕还会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紊乱。根据“分娩者母”的原则,代孕母亲为代孕子女生理上的母亲,而委托夫妇又为其在基因学上的父母,究竟规定哪一方为其法律上的父母才算合理?如果代孕子女出生后,代孕母亲拒绝将孩子交给委托夫妇,或者委托夫妇拒绝接受,或者双方都拒绝,哪一方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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