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便民服务 >> 健康生活 >> 正文

已领取《光荣证》的公民,所持《光荣证》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年1月6日


已领取《光荣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持《光荣证》无效:

(一)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自其第二个子女出生之日起无效;

(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光荣证》,自始无效;

(三)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