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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再生育是否可以适用本市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日

(1)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可以选择适用上海的再生育规定,在上海办理有关手续;也可选择适用外省市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再生育规定,在外省市办理有关手续。

(2)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上海的再生育规定;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办理一孩和二孩的生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