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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准予批准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9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持《光荣证》无效且应当退回:


(一)申请再生育子女;

(二)违反规定生育子女;

(三)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光荣证》;

(四)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