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便民服务 >> 健康生活 >> 正文

在本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适用哪些人群?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0日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生育妇女申领生育保险必须符合“属于计划内生育”的条件,具体为: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1)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2)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3)符合生育政策但妊娠后流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