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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国家推荐标准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一、基本配置:

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

防滑地面

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

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

婴儿床

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

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

电源插座

垃圾桶

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

二、根据条件可配置(舒适配置):

恒温空调

尿不湿自动销售机

呼叫设备

三、其他配置

移动空间(如火车等交通工具内)可在卫生间内设折叠的婴儿整理台,在无障碍洗手间或车厢适当位置灵活安排哺乳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