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165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主题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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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导向,进一步精简各类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手续,积极推进电子证照

应用,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由“能办”转向“好办”。不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推进落实市、区两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级要求新增医疗广告审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西学中医师备案、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等下放事项,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许可、医疗卫生许可、备案及其他事项共计115项事务。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2年度共完成各类卫生许可项目4863件,包括:公共卫生许可1072件、医疗执业许可3716件、备案20件,其他55 件。其中,公共卫生许可项目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858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211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3件;医疗执业许可包括:医疗机构执业登记426件、母婴保健机构服务执业许可5件、医师执业注册1747件、护士执业注册1526件、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12件;备案包括: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17件,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3件。其他:医疗广告审查55户。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医疗机构事后监管

医疗机构在取得卫生行政审批后,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审批后事项进行监管检查。主要对医疗机构运行、挂牌、设施设备配备、诊疗项目开展和医务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管。个别医疗机构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注册到位,开业后个别诊疗科目未开展,机构挂牌未完全按照冠名来进行等问题,对其加强指导,开展复查,督促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整改。个别中医备案诊所主要管理人员不具备医学相关的学习、工作背景,缺乏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经验,均进行了现场指导。

(二)公共场所事后监管

2022年,继续采取“送证上门+事后监管”的工作模式,在公共场所单位网上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成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卫生监督员上门送达证件并开展首次事后监管,现场查看公共场所必要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并核查告知承诺时公共场所的承诺内容完成情况,对暂未完成承诺的公共场所予以限期责令改正。本年度内所有新申请公共场所的事后监管均合格(包括整改后合格),无撤销行政许可。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开展“证照分离”许可工作

根据《嘉定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及《嘉定区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积极落实《嘉定区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应用的实施方案》。

    在公共场所卫生及放射诊疗中开展“证照分离”许可工作。主要包括: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中全面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在放射诊疗许可的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路名路牌)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区范围内的口腔诊所及口腔门诊部(其放射诊疗工作仅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在当年度的校验期内未受到任何卫生行政处罚的,取消现场审核。

(二)推行“好办、快办”服务和“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审批服务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重点,全面推行“好办、快办”服务和“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审批服务,截至目前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共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60张。

(三)建立“送证上门+事后监管”的工作模式

通过卫生监督员送证上门,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结合现行的“一网通办”网上申办形式,使群众可以足不出户拿到新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同时将送证上门与事后监管相结合,及时开展公共卫生设施和相关资料的现场核查,能够有效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

五、监督制约情况

对公共场所(含控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消毒卫生、血液管理、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执业、职业卫生等服务相对人每季度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涉及监督执法中是否亮证、服务态度、仪表仪态和文明举止、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服务相对人所提出的意见或咨询问题能否给予答复与服务指导等十六个项目。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每名卫生监督员配备执法记录仪,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后监管的有效性,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依法执业水平,更及时、准确地服务于医疗机构,区卫生健康委详细梳理医疗执业中有关许可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医疗质量管理、投诉管理、传染病管理、信息化工作、公共卫生等相关重点注意事项,编制了《嘉定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指引手册》。在进行行政审批后监管的同时对医疗机构发放指引手册,帮助引导新开设的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地开展依法执业工作,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