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160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主题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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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继续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以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导向,进一步精简各类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手续,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由“能办”转向“好办”。不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推进落实市、区两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着“以民为本、热情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原则,不断规范行政服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不断强化网络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卫生服务功能,不断优化卫生行政形象,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确保卫生行政许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本机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未发生变化,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均按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并定期维护。所有事项均已实现网上办理,目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护士执业注册、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部分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延续)告知承诺办件率达100%。

按照《上海市嘉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统计,2023年度共实施行政许可6194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882件、医师执业注册2412件、护士执业注册2108件(含无人干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370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218件、医疗广告审查101件、中医医疗广告审查14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7件、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12件、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69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医疗机构事后监管

医疗机构在取得卫生行政审批后,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审批后事项进行监管检查。主要对医疗机构运行、挂牌、设施设备配备、诊疗项目开展和医务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管。监管发现1家医疗机构在岗人员配备不足,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督促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整改。

(二)公共场所事后监管

2023年,继续采取“送证上门+事后监管”的工作模式,在公共场所单位网上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成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卫生监督员上门送达证件并开展对公共场所的首次事后监管,现场查看公共场所必要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并对告知承诺时公共场所的承诺内容进行核查,暂时无法完成承诺的公共场所予以限期责令改正。本年度内所有新申请公共场所的事后监管均合格(包括整改后合格),无撤销行政许可。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优化审批服务

一是提供预约指导。根据实际需求,在申请人正式提交材料前,跨前一步介入,提供高效精准的专业指导和政务服务。二是开展领导“帮办”。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批以“帮办员”身份到行政服务窗口接待办事群众,现场体验“帮办”服务,对帮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优化和整改,提高群众办事体验。三是落实“线上帮办”。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多个事项开通“线上帮办”服务,通过“8小时”专人值守、“1分钟”快速响应以及专业人员答复,全面提升响应速度和精准解决率。四是推动“智慧好办”,在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医疗广告审查等事项率先告别手动填表上传的申请模式,申请人可以根据提示逐项在线填报申请信息,提升办事体验。

(二)推进告知承诺审批

目前告知承诺的许可事项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 延续)、放射诊疗许可(部分事项)、护士执业注册(首次)。在工作中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审批条件和提交的材料、监管规则和违诺后果,申请单位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后,即作出审批决定。全年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339件、延续344件,告知承诺发证比例为100%。

(三)深化“四减”工作

一是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事项全程网办的基础上,本年度重点推动医疗机构相关审批事项的网办率提升,通过线下预约指导、线上预审相结合的模式,已初步取得一定成效;二是继续刀口向内,压缩审批承诺时限,本年度对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医疗广告审查等事项通过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权限调整,再次调减承诺时限,部分事项实现当场办结。

(四)开展“一业一证”审批

全年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业一证”专窗核发涉及卫生健康部门的“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证117件,其中美容美发店114件,占该行业卫生许可总量的83.82%;浴场3件,占该行业卫生许可总量的75%。

(五)做好下放事项承接

根据市级部门《关于开展本市消毒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今年四月正式启动消毒服务机构卫生备案工作,第一时间完成了该事项“一网通办”平台信息维护、系统权限设置、物流接入,上线即实现全程网办。全年核发《上海市消毒服务机构卫生备案证明》77件,更新5件。

五、监督制约情况

对公共场所(含控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消毒卫生、血液管理、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执业、职业卫生等服务相对人每季度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涉及监督执法中是否亮证、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人员的仪表仪态和文明举止、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服务相对人所提出的意见或咨询问题能否给予答复与服务指导等十六个项目。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每名卫生监督员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每一次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2023年,共计收到政务服务“好差评”5件次,反映的情况均为“一网通办”线上提交申请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经工作人员电话指导均能成功提交申请。“好差评”派件均能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2023年,未收到行政许可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网办”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要结合“一网通办”审批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着力提升“云端”指导、“网上”审批、“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为申请人提供多样化的审批申请途径;二是要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一网通办”社会知晓度,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三是要梳理现有审批事项,积极投入到“一业一证”“一件事”“好办、快办”等试点创新工作中。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