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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2年02月09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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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嘉定区新农合医疗基金公开
2011年,我区新农合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嘉定区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区级统筹、门诊总额预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府发〔2010〕33号)文件精神执行。现将2011年度我区新农合医疗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金筹集
根据嘉府发〔2010〕33号文件精神,2011年,嘉定区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简称“新农合基金”)共筹资3907.46万元。收入情况明细如下:
1、个人缴费230元/人,共筹资1302.15万元。
2、集体缴费按照参合人数100元/人,共筹资566.15万元
3、按照农业人口镇财政扶持136元/人,共筹资1238.16万元
4、区财政扶持基金按照农业人口88元/人,共801万元。
以上筹资基金全部进入区财政局新农合专户。
二、基金使用
截至到2011年12月底,卫生局新农合帐户共支出4553.35万元。其中从区财政新农合专户支出3539.53万元,从原大病基金账户支出历年结余1013.82万。(以上数据详见附表1,下拨操作流程详见附表2。)
三、资金筹集及管理相关文件
1、《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嘉定区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区级统筹、门诊总额预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府发〔2010〕33号)
2、《关于下发“嘉定区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嘉卫基卫〔2011〕1号)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