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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4年02月19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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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嘉定区新农合医疗基金公开
2013年我区新农合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府发〔2011〕60号)、《关于下发2013年嘉定区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的通知》(嘉卫基卫〔2012〕4号)文件精神执行。2013年,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简称“新农合医疗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金筹集
根据嘉卫基卫〔2012〕4号文件精神,2013年嘉定区新农合医疗基金共筹资4821.31万元。收入情况明细如下:
1、个人缴费350元/人,共筹资1173.03万元。
2、集体缴费按照参合人数100元/人,共筹资335.15万元
3、按照农业人口镇财政扶持158元/人,共筹资1347.72万元
4、区财政扶持基金按照农业人口158元/人,共1347.72万元。
5、中央财政扶持基金291.15万元
6、市级财政基金315.78万元
7、利息:10.76万元
二、基金使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支付合作医疗补偿金4574.64万元,二次医疗救助补偿金4.25万元,高血压免费服药补偿金62.54万元。合计支出4641.43万元。(以上数据详见附表)
三、基金筹集及管理相关文件
1、《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府发〔2011〕60号)
2、《关于下发2013年嘉定区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的通知》(嘉卫基卫(2012)4号)
附件:1.嘉卫基卫(2012)4号
嘉定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