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220243506号 胡宽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220243506号
案件名称:胡宽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胡宽政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非医师行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整,没收输液器带针5套、注射用头孢呋辛钠0.75g×3瓶、注射用阿奇霉素0.25g×3瓶、0.9%250ml氯化钠注射液2瓶、听诊器1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没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