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120244553号 上海凌士通不锈钢管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120244553号
案件名称:上海凌士通不锈钢管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凌士通不锈钢管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忠
主要违法事实:未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