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120244571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盈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盈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樊夏萍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