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120244575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卢斯气动元件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卢斯气动元件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dward Eugene Lehman |
主要违法事实: |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