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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第2120244573号 上海佳淳艺术品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嘉第2120244573号
案件名称:
上海佳淳艺术品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上海佳淳艺术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梁雪琴
主要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