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120244584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昕亿紧固件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昕亿紧固件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樊云飞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