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220240520号 上海爱以德协通嘉泽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爱以德协通嘉泽康复医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220240520号
案件名称:上海爱以德协通嘉泽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爱以德协通嘉泽康复医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爱以德协通嘉泽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爱以德协通嘉泽康复医院)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志海
主要违法事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