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120244614号 |
案件名称: | 奥利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奥利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胜勇 |
主要违法事实: | 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 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