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220240525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慈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慈源康复医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慈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慈源康复医院)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海鹏 |
主要违法事实: | 医疗机构未按照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