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120245538号 上海市嘉定区贝思特托育园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120245538号
案件名称:上海市嘉定区贝思特托育园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市嘉定区贝思特托育园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傅永强
主要违法事实:聘用未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的人员从事托儿所、幼儿园工作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依据《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