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220240538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元朔德充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元朔德充中医门诊部)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元朔德充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元朔德充中医门诊部)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陆备文 |
主要违法事实: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 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