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220250206号 杜琼琼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220250206号 |
案件名称: | 杜琼琼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杜琼琼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没收“珞亚山川”无菌针灸针420支、“江南”5ml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5支、“铭安康”2ml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2支、“诺采”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32支、塑料真空拔罐器18个、“人仁和”特定电磁波治疗器2台、“同息通”曲安奈德注射液10盒、“海普”醋酸曲安奈德注射液6盒、“浦月”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1盒、“珍芝堂”布洛芬缓释胶囊4盒、“迪根”双氯芬酸钠缓释片5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没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