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220250206号 杜琼琼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220250206号
案件名称:杜琼琼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杜琼琼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没收“珞亚山川”无菌针灸针420支、“江南”5ml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5支、“铭安康”2ml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2支、“诺采”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32支、塑料真空拔罐器18个、“人仁和”特定电磁波治疗器2台、“同息通”曲安奈德注射液10盒、“海普”醋酸曲安奈德注射液6盒、“浦月”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1盒、“珍芝堂”布洛芬缓释胶囊4盒、“迪根”双氯芬酸钠缓释片5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没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