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220250208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尔根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尔根口腔门诊部)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尔根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尔根口腔门诊部)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詹望星 |
主要违法事实: | 其他违反《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依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