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220250219号 |
| 案件名称: | 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 |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少伟 |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