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220250221号 上海星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星奕医疗美容门诊部)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220250221号
案件名称:上海星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星奕医疗美容门诊部)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星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星奕医疗美容门诊部)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洵
主要违法事实: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没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