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120172011号 上海嘉定上蔬永辉生鲜食品有限公司未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工作、在禁止吸烟区域的醒目位置未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监管部门电话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120172011号
案件名称:上海嘉定上蔬永辉生鲜食品有限公司未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工作、在禁止吸烟区域的醒目位置未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监管部门电话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嘉定上蔬永辉生鲜食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赖优福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人对外经营商场,在禁止吸烟区域的醒目位置未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监管部门电话;未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工作。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