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12017201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在禁止吸烟区域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吸烟者吸烟、劝吸烟者离开该场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120172014号
案件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在禁止吸烟区域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吸烟者吸烟、劝吸烟者离开该场所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青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12月23日被处罚人所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渡支行正在营业中,在禁止吸烟区域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吸烟者吸烟、劝吸烟者离开该场所。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