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220170005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美酷口腔门诊部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美酷口腔门诊部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顾红军 |
主要违法事实: | 被处罚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6日期间,允许未按照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晁某某、刘某某在其单位从事口腔护理工作。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