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120179020号 上海一鸣口腔门诊部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120179020号 |
| 案件名称: | 上海一鸣口腔门诊部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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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一鸣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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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袁高逸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17年7月7日被处罚人的1名医务人员关某未戴护目镜给患者进行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喷溅的磨牙;1名医务人员胡某某未戴帽子给患者进行口腔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第八条第一款中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的规定。认定为被处罚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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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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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于贰零壹柒年玖月壹拾伍日前,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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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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