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120179025号 上海沁柔实业有限公司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120179025号
案件名称:上海沁柔实业有限公司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沁柔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建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9月7日被处罚人正在生产中,被处罚人正在生产的消毒产品最小产品包装上未标注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认定为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于贰零壹柒年壹拾壹月壹拾捌日前,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3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