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120175016号 上海袁菊明口腔诊所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知识的培训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120175016号
案件名称:上海袁菊明口腔诊所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知识的培训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袁菊明口腔诊所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袁菊明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人未对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知识的培训。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