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3000-2019-023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11月25日 | 文 号: | 嘉卫任〔2019〕2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任〔2019〕22号关于沈恋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沈恋迪、张燕华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嘉委组批〔2019〕11号),经研究决定:
沈恋迪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燕华同志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