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3000-2024-021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文 号: | 嘉卫任〔2024〕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任〔2024〕21号关于邢家俊同志任职级的通知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邢家俊同志试用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任一级行政执法员,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