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20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7日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关键词: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管理,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医疗服务需求,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2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区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的重要性

各单位要从全面推进健康嘉定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高度,充分认识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老年人群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各单位要深入分析辖区内实际情况,根据“居家医疗服务参考项目(试行)”目录,合理引导医疗资源增加居家医疗服务供给,指派符合条件的医师、护士、康复治疗以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重点为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人以及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已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按照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开展。

二、强化医疗服务的质量监管

加强居家医疗服务质量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管,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明确医疗责任,积极防范医疗风险。将居家医疗服务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中,加大对居家医疗服务的检查指导力度,健全专项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