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521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1年06月19日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共卫生工作,部署落实2021年各项任务和要求,现印发《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本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将继续聚焦“健康嘉定”建设,推进实施健康嘉定行动,贯彻落实施《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全面推进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公共卫生“1+5+1”系列政策文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评估,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街镇政府、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教育局、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2.贯彻落实《嘉定区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建设和区疾控中心能力达标建设工程。继续组织实施精神卫生防治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启动实施本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持续深化与高校和专业院所的合作,加快公共卫生学科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推进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嘉定分院建设。继续落实本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政策。(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街镇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深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重要会议、赛事活动的医疗保障任务。统筹做好区级层面医用物资储备及供应保障工作;落实个人防护类应急医用物资轮库工作。(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4.加快推进“智慧卫监”一期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整合全过程执法信息,对实时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自动生成预警指标,识别违规问题,对违法违规风险进行预测预警,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优化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资金保障,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力度。巩固教育、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公安和卫生健康等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平急结合”,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保障公共卫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深化嘉昆太公共卫生协同发展,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关公共卫生任务。(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6.组织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实施各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完成“为2万名3-5岁儿童免费实施牙齿涂氟”“为8万名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建立屈光发育档案”“为2万名50岁以上社区居民开展大肠癌初筛”“为1.3万名社区居民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为1.8万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提供乳腺病、宫颈病筛查”等区政府实事项目。继续落实老年心理关爱、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协同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妇联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深化健康嘉定建设
(一)推动实施传染病防控行动
7.切实落实新冠疫情常态长效防控措施。坚持“应检尽检”“人物同防”,强化监测预警。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抓好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疫情防控全链条闭环管理,做到科学应对、精准施策。加强流调排摸、区域管控等培训与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与响应速度。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疫情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稳妥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接种人员培训,合理调配新冠疫苗。依法依规开展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各街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负责)
8.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防控。完善监测哨点布局,探索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传染病综合监测体系。全面推进“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信息系统”和发热病人信息采集功能。提升对新冠、霍乱、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输入和少见传染病的防控力度。继续开展血吸虫病、疟疾等消除后监测,巩固并维持消除状态。进一步完善本区预防接种规范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推进在线预约接种功能全面运行。提升预防接种服务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和各街镇政府负责,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9.巩固强化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全面推进实施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慢病传染病防控行动计划。巩固完善慢性传染病综合防治体系和“四位一体”慢性传染病健康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第四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规范社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加强学校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广泛开展各类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街镇政府、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红十字会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推动实施慢性病防治行动
10.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监测与评估体系,优化高血压、糖尿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慢性病筛查策略,推动落实慢性病早诊早治。建立慢性病综合管理评估机制。全面推进本区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基于“健康云平台”和电子健康档案的慢性病多因素综合风险评估、筛查干预和管理机制,推进整合型的全程健康服务管理。全面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继续开展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建设,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做好示范区动态管理信息年报。(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政府负责,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等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1.继续深入推进实施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探索具有嘉定特色的近视防控新模式。继续开展学校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启动儿童青少年肥胖综合防控。持续开展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监测,巩固碘缺乏危害防控措施,继续推进“双生子人群研究”队列追踪随访。加强中小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检,促进中小学校提高采光和照明的合格率。推进健康骨骼行动,探索实施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干预工作。(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和各街镇政府负责,区财政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推动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健全本区“区-镇(街道)-村(居)委”三级管理、“卫生健康-政法-公安-社区”四方联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模式,规范落实患者社区健康管理要求。规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和信息登记要求。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推进实施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长效治疗药物工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质量评估和考核。(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牵头,各街镇政府、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3.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区域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基层社区、大中小院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的心理服务平台的建设,推动儿童青少年、老年人、职场人士等各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建设和完善区域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智库,打造一支服务能力强、专业素养高的心理志愿者人才队伍。继续组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心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牵头,各街镇政府、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推动实施重点人群健康促进行动
14.持续完善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生命救治等妇幼健康网络。不断强化全方位全周期母婴安全保障,年内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妇女儿童全周期全过程健康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各方参与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机制及医教结合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模式。制定新一轮青少年健康与发展计划,不断完善青少年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常态化打击代孕工作机制。(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团区委、区总工会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5.进一步提升尘肺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对本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检查评估。加快推进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尘肺病防治的技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尘肺病防治的管理能力。加快形成尘肺病防治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尘肺病防治效果。(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推动实施社区健康服务行动
16.继续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推进公共卫生城乡一体化。全面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力提升社区卫生诊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街镇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六)推动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7.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响应工作机制,组建区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实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强化环境卫生监测与应急处置,继续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商务委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8.贯彻落实《上海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持续做好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负责,区经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