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92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关键词: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1〕23号)(见附件),请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项目推进,确保实施效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履行既定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项目内容和要求,持续统筹推进各项目,确保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效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加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二、规范健康档案,开展务实应用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服务规范(2020版)>的通知》(沪卫基层〔2020〕5号)要求,规范本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服务,整合中西医健康服务工作要求,探索通过绩效考核推进家庭医生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开展务实应用。在确保居民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按照相应规范开展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本人开放的服务内容,积极倡导调动居民参与健康自我管理。

三、加强信息建设,提升服务效率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持续推进信息化整合与共享进程,按照要求做好年度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数据信息归集、整合、上报等工作,进一步整合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体检机构的健康体检和健康状况评估(含中医体质辨识)等信息,便于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开展连续性、针对性的中西医结合健康管理服务。

四、强化疫情防控,做实社区网底

规范社区发热筛查管理、疫苗接种、人员排查、隔离观察等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形式,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根据国家要求,开展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化培训。协同街镇、居委力量,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深入社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推动形成积极、科学应对疫情防控的社区氛围。

五、加强数据统计,及时规范上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lpt.nbphsp.org.cn)定期(半年1次)报送项目进展数据,并对报送数据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