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09000-2019-00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生效日期: 2019年02月02日 文 号: 嘉卫计医政〔2019〕1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计医政〔2019〕11号

关于转发《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医疗单位、专业站所:

上海卫生健康委下发了《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卫计规〔2019〕1号),就规范本市医师执业行为提出了工作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医疗机构、专业站所要组织医师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加强服务监管,不断增强医师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