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17000-2019-002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03月19日 | 文 号: | 嘉卫计监督〔2019〕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计监督〔2019〕3号关于转发《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规范自我评估制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严守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现将上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规范自我评估制度>的通知》(沪卫计监督〔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