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2000-2019-028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05月13日 | 文 号: | 嘉卫〔2019〕1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2019〕10号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变更第二冠名的批复
嘉定区中心医院:
你院《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变更第二冠名的请示》(嘉中心医〔2019〕17号)已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医教研康防”综合性服务能级,经研究决定,同意你院将第二冠名变更为“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嘉定区中心医院”。第一冠名为“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并将原第二冠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嘉定分院”变更为第三冠名。请你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及登记手续,并严格按照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的标准,强化医院整体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作用及示范作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