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18000-2019-004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文 号: | 嘉中医办〔2019〕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中医办〔2019〕4号关于印发《2019年嘉定区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9年嘉定区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2019年嘉定区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9年,嘉定区中医药工作将紧紧围绕卫生改革和发展重点,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关于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健康嘉定建设。
一、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政策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继续加强《中医药法》的宣传、普及和培训,促进中医药事业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2.谋划本区中医药服务发展规划。根据《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5年)》及《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要求,结合《关于推进嘉定区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谋划嘉定区近三年中医药发展规划,逐步形成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的新格局,促进本区中医药事业快速高效发展。
3.落实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规划要求,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鼓励创建全国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区妇幼保健院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鼓励区精神卫生中心开展中医药工作。
二、持续加强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
4.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审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审成果,发展原有特色,补齐短板不足,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先进单位建设。
5.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6家项目单位按照建设标准积极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开展“嘉定区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示范岗”建设,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加强中医优势病种培育、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提升等项目建设。探索中医医联体,加强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完成WHO合作项目——中国传统医学推广模式分析。
6.加强儿童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保健、儿科常见病和疑难疾病诊疗服务中的优势、特色和作用。在加强区妇幼保健院中医儿科建设的同时,加强区综合医院中医儿科建设和区中医医院儿科专项建设,推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诊疗救治能力与水平。
7.夯实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化管理。在开展嘉定区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对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开展体质辨识、中医健康管理、中医健康教育等,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
8.推进中医药服务医改工作。积极推进中医药参与社区老年护理、临终关怀、康复、养老等工作,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对康复医院、护理院、养老等机构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和合作,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服务全过程,推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融合发展。加强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项目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家庭医生“1+1+1”签约服务。
三、加快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
9.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积极推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朱氏一指禅”推拿和“陆氏针灸”及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郑氏妇科、陈氏儿科传承发展工作。在全区开展“朱氏一指禅”共享推拿推广工作,从小儿保健推拿入手,在幼儿园先行试点,并逐步向社会推广。
10.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继续实施“杏林文化疁城行”活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楼宇、进企业。先行建设2个中医药文化知识角。举办医学科普能力大赛。
四、加强中医药学科科研建设和人才培养
11.加强中医药学科科研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医科研课题申报研究,加强第二批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区中医药学科建设。
12.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推进中医工作室建设,开展新一轮名老中医药师带徒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研究、传承和推广,做好年轻中医药人才培养、储备。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
五、强化中医药质量和安全监管
13.完善中医药服务质量评价。根据中医药服务相关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工作综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14.加强中医药服务安全监管。充分发挥质控专家作用,强化对公立及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医医疗、中医护理、中医药事质量监管工作,加强中药处方点评、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等监管。完善备案中医诊所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中医诊所备案管理追踪和评价。加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日常监管工作。
六、推进区域中医医疗机构建设
15.推进区域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以上海市中医医院入驻嘉定为契机,推进嘉定区中医医院建设,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
七、规范临床药品使用管理
16.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工作。完成“嘉定区药事服务云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临床药师处方行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和细菌耐药防控工作。依法规范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临床使用和管理。探索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加强处方点评工作,严格控制不合理用药。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月”活动。完成2019年度合理用药进社区活动。加强临床药学学科带头人、骨干青年药师及其他各类药学人才的培养工作。
17.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社区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保持基本药物配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导地位,促进二、三级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尤其对慢性病首诊患者,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加强慢病长处方、延伸处方及非基药医保药品等便捷用药支持。
18.配合药学结对帮扶工作。继续做好药学结对帮扶工作,重点加强医疗联合体内部的二、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结对帮扶。鼓励开设药学咨询门诊。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开展社区临床药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工作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