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11000-2019-01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生效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文 号: 嘉卫预防〔2019〕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预防〔2019〕6号

关于下发2019年嘉定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上岗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于6月-9月对全区预防接种人员开展上岗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辖区内经区卫生健康委认定,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

(二)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负责新生儿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

(三)卡介苗接种门诊工作人员

(四)犬咬伤门诊工作人员

(五)特需接种门诊工作人员

二、培训安排

(一)市疾控中心组织培训

线下培训参与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以及特需接种门诊工作人员。

第一期:6月25日下午、6月26日下午

第二期:7月2日下午、7月3日下午

线上培训参与对象:7月-8月份(按市疾控中心具体要求实施),所有持有上岗证人员。

(二)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培训

1.产科(含卡介苗门诊)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分两期:

第一期:7月17日

第二期:8月7日

培训地点: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01会议室(嘉定塔城路264号)

2.犬咬伤门诊工作人员培训分两期:

第一期:7月23日

第二期:8月13日

培训地点: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01会议室(嘉定塔城路264号)

3.社区预防接种及特需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培训分三期:

第一期复训时间:7月26日—27日

第二期复训时间:8月16日—17日

新上岗培训时间:8月29日—31日

培训地点: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01会议室(嘉定塔城路264号)

三、培训内容

(一)预防接种服务规范与疫苗接种技术规范

(二)疫苗冷链管理新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

(三)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监测处置

(四)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与处置

(五)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及操作

(六)特殊健康状态人群的预防接种

(七)卡介苗、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要求

(八)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四、培训要求

(一)新上岗培训要求

1.所有新上岗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有效注册;

2.必须经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3.在培训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并填写申请表(附件2),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15日前递交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

4.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必须经过有资质和有经验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带教6个月,并经接种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二)复训要求

复训人员必须先参加市疾控中心组织的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参加区级复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三)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合理安排预防接种人员参加培训时间,兼顾实际上岗情况,合理安排新上岗人员;

2.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考试合格率纳入区卫生健康委和区疾控中心年度考核及质控内容。                      

 

附表:1.2019年嘉定区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培训统计表

      2.上海市嘉定区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培训申请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附件1    2019年嘉定区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培训统计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参加培训性质

岗位性质

从事预防接种岗位年限


复训第一期

复训第二期

新上岗

专职

兼职










































































































































































































合计

——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附件2

上海市嘉定区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培训申请表

 





编号310114□□□□——□□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称:


执业类别: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年限    年






执业证书码


















单位意见:



卫生健康委审核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表











填表说明


1.本表必须用黑色的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清晰,并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申请人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和近期一寸证件彩照二张;


2.学历是指最高的医学学历;


3.职称是指助理医师、医师、主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护士、护师、主管护师等;


4.执业类别根据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的类别填写;


5.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年限是指在预防接种门诊从事预检、登记、预约、接种等工作的年限;


6.本表必须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