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04000-2019-024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生效日期: 2019年09月10日 文 号: 嘉卫审计〔2019〕1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审计〔2019〕14号

关于嘉定区牙病防治所李月玲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牙病防治所:

根据《嘉定区卫生健康委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委决定委托上海佳亮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9月17日起,对你单位进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末,必要时进行延伸和追溯。届时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请按本通知所附承诺书的内容要求,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李月玲同志及财务负责人签署承诺后,于审计实施开始时交审计组。

二、请李月玲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在收到本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交。

三、审计组组成:

审计组组长:戴玲芳   

审计组副组长:陈敏

审计组成员:赵燕、谢建锋、王晓芙、朱琰

 

附件:1.承诺书

2.×××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