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18000-2020-006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0年05月21日 | 文 号: | 嘉中医办〔2020〕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中医办〔2020〕6号关于开展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对基层的支持与辐射,推进中医药在基层的传承与发展,建立健全中医药基层人才培养模式,在第一轮“嘉定区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建设基础上,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建设工作,现将《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和《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指导老师申请表》(详见附件2)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李 莉、汤逸斐
联系电话:69531012
附件:1.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实施方案
2.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指导老师申请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 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对基层的支持与辐射,推进中医药在基层的传承与发展,建立健全中医药基层人才培养模式,在第一轮“嘉定区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建设基础上,本区将依托上海市中医药临床培训嘉定分中心(以下简称“嘉定分中心”)为平台,结合中医联合体、中医专病专科联盟建设等工作要求,继续开展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为规范项目管理和培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培养和选拔一批热爱中医药、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临床能力较强的实用型社区全专结合中医临床人才,进一步加强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遴选条件
(一)指导老师
1.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家或中级及以上具有丰富中药炮制、鉴别经验的中药专家,年龄在58周岁以下(本区已入选第二轮“上海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的导师除外);
2.有丰富、独到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专业领域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工作基本对口;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工作,并有一定时间下社区进行指导;
4.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市级中医药领军人才(入选)等优先考虑;
5.本市区级名中医、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指导老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及主要传承人、中药炮制和鉴别经验特别丰富的中药师等优先考虑,年龄与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社区跟师人员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中药师(已入选第二轮“上海市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的学员除外);
2.与指导老师从事专业基本对口;
3.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学习、研究和发展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满3年,研究生学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满2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工作满5年的中青年优秀业务骨干,也可作为遴选对象;
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三、项目周期
第二轮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周期为三年。
四、项目学习形式与内容
采用跟师面授、理论学习、临床实践和远程视频等多种形式结合的培训方式。
(一)跟师面授要求跟师人员跟随指导老师门诊、病房、会诊等,学习临床经验 ,同时指导老师保证按要求定期下基层指导所带跟师人员。
(二)理论学习包括自学古典医籍和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两次,培训内容包括中医药文化、中医经典、中医临床理论与实践等。
(三)跟师人员临床实践的岗位以本单位为主,临床工作应包括门诊、病房及家庭病床,按要求独立完成医案,并要求培训期间开设社区常见病全专结合的中医特色门诊。
(四)每位跟师人员必须熟练掌握3项由嘉定分中心培训的中医药技术规范 ,并在社区开展推广应用。
五、管理考核
(一)组织管理
1.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验收评价和监督。
2.嘉定分中心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方案,确定相关培训内容和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监管教学培训质量,利用信息化组织开展具体的培训工作和日常学员管理、效果评估、经费监管等工作。
3.社区跟师人员所在单位做好跟师人员的组织报名、日常管理等工作,并为跟师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关支持和保障,确保每名跟师人员都能接受培训。
4.跟师人员应认真学习,按规定及时参加临床跟师学习,自觉接受指导老师、所在单位以及区卫生健康委的监督和检查。
(二)考核方式
师带徒工作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
1.平时考核由指导老师和带教单位负责进行。主要考核跟师人员平时学习情况、跟师临床和独立临床时间等情况。
2.年度考核由嘉定分中心组织,考核结合日常工作和原始材料积累,按照统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结业考核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小组,结业考核采用现场汇报+实践技能考核,包括日常师承表现、中医药理论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科研论文考核等。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即视为出师验收不合格。
(三)其他情况处理
1.因跟师人员原因不能正常跟师学习情况处理:
(1)跟师人员跟师时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应保持学习的连续性。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时间小于6个月,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区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
(2)中断学习时间大于6个月,视为主动退出本次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需退还全额区财政拨付的经费补贴。
2.因指导老师原因不能继续带教情况处理:
(1)跟师人员跟师学习时间超过2年并学有成效者,报区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可自行整理、学习和研究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继续完成跟师学习任务。
(2)跟师人员跟师学习不满2年者,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可转跟其他相应专业的指导老师学习,并重新签订继承教学协议。
六、项目经费
(一)“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专项经费每项预算10万,其中区级财政安排5万,跟师人员所在单位足额匹配,不低于5万,经费主要用于指导老师带教指导与医案批注、跟师人员集中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等相关费用。
(二)专项经费总额的50%用于指导老师带教、下基层指导以及医案批注等相关费用;经费总额的50%用于跟师人员的日常管理、集中培训、科研论文、学术交流、考核评估与专病门诊建设等相关费用。
(三)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市、区有关财政经费管理的要求执行,经费执行“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接受区财政和第三方审计监督,并须在项目验收前将专项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报嘉定分中心。
七、项目申报程序
按照先遴选确定指导老师,再遴选跟师人员的顺序进行。
(一)指导老师遴选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申请,填写《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指导老师申请表》(见附件2),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前交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至委中医药管理科邮箱zyyglk2012@126.com。我委将组织专家评议并确定指导老师人选后予以公布。
(二)社区跟师人员遴选程序
按照每名指导老师选配1-2名跟师人员的要求,采取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相关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的原则,填报《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跟师人员申请表》,经指导老师和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推荐申报。
2.根据考核成绩,跟师人员与指导老师双向选择意愿,由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最终确定社区跟师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八、待遇和奖励
(一)指导老师和跟师人员在跟师教学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均不变,并由各自所在单位予以保障。
(二)对按时完成好教学计划且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在今后其他项目的申报时优先考虑。
(四)本项目成绩突出的跟师人员,将在其他培养项目申报时优先推荐。
附件2 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指导老师申请表.pdf
关于开展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