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17000-2020-012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0年06月19日 | 文 号: | 嘉打非办〔2020〕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打非办〔2020〕6号关于开展2020年嘉定区打击无证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蓝盾6号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委、办、局:
2020年是我区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加大对无证医疗美容和输液治疗等无证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上海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12月20日开展无证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蓝盾6号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综合治理格局,聚焦“医疗美容”和“内科补液”两个重点专业,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施“约谈一批、处罚一批、吊证一批、行刑衔接一批”,依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房屋出租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全面整顿我区医疗美容市场秩序,杜绝无证行医“内科补液”导致的致死致残事件发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防范和打击无法行医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医疗美容机构的医疗乱象
根据《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工作机制》《嘉定区医疗美容机构长效监管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工作。严查无证医疗美容,严打假医假药,严抓虚假广告等医疗乱象行为,促进我区医疗美容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打击无证医疗美容行为
聚焦生活美容场所,针对医疗美容行为、医疗美容药械、医疗美容广告、“医托”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处置,形成震慑效果,确保生活美容场所规范经营。
聚焦大型商圈和大型商业楼宇的办公场所,严查违规出租房屋给公司或个人开展无证医疗美容的行为。各街镇要对圈定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集中整治,同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的防范和监管机制。
(三)严厉打击内科补液行为
各街镇要对以往发现的无证行医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查实并仍然存在的无证行医人员实施“一人一方案”,对游医要落实属地排查发现的责任。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补液行为,惩处一批违法份子,形成全面震慑效应。聚焦长期存在的“钉子户”,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街镇政府
负责本辖区“蓝盾6号”专项行动的组织和推进工作,主要针对打击无证医疗美容行为、严厉打击内科补液等行为。相关牵头部门对生活美容场所、大型商圈和大型商业楼宇的办公场所中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的防范和监管机制。对查实并仍然存在的无证行医人员实施“一人一方案”,及时消除危险点位。
(二)区卫生健康委
组织协调“蓝盾6号”专项行动。对有证医疗美容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向相关成员单位提供本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名单和目前登记在册的无证行医人员信息;组织、协调各街镇和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无证行医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实施行刑衔接;对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宣传报导和信息通报;参加诫勉谈话。
(三)公安嘉定分局
配合相关部门、街镇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和内科输液,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反药品安全等的犯罪活动;对移送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涉嫌非法行医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事)件予以查处;对涉嫌黑恶势力予以打击;对容留无证行医人员居住的房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参加诫勉谈话。
(四)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医疗美容和内科输液等无证行医者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测检验并开展溯源调查,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广告监管,查处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对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医疗器械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无证行医者刑事责任。
(五)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对非法医疗美容和内科输液等无证行医及占用道路无证设摊的“游医”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擅自设置户外医疗广告的行为予以查处。
(六)区城运中心
开展联勤巡逻,及时通报非法行医排摸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动。
(七)区地区办
把防范和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和内科输液等无证行医工作融入村居管理,通过检查和考核,督促村居全面落实属地责任。
(八)区综治办
将专项打击行动实施成效纳入综治工作考核。发挥综治平台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调综合执法工作。
(九)网信部门
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街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证医疗美容和内科输液等无证行医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造成的严重危害,要充分认识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和内科输液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加强组织和领导,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及时消除危险点位,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并通知区打非办。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加强重点案件线索的梳理、研判和会商,不断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
(三)巩固机制,畅通流程
巩固完善长效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排查和办案能力,及时研究解决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要建立“黑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对行动中组织有力、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发生致死致残案件的街镇和部门,由区打非领导小组组织约谈。
五、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宣传工作(2020年6月20日-7月20日)
结合嘉定区无证行医宣传月与辖区实际情况,各街镇政府要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为打击无证行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始终。
(二)精准打击(2020年6月20日-11月30日)
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各街镇政府按实际情况,组织本辖区联合执法。联合执法以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为整治目标,针对无证医疗美容、内科输液等行为开展点对点精准打击,一对一定点消除,直至清除为止。同时要对容留无证行医人员居住的房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总结评估(2020年12月1日-12月20日)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及时整理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应包括案情简介、违法事实和处理意见等;
2.区打非办将对全区及各街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
六、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期间,各街镇政府和成员单位可及时将重点宣传、联合执法、创新做法、典型案例等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各街镇政府和成员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附典型案例)及附件1、2以电子版本和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邮箱内。
3.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郝立,联系电话(传真):69530069,小组办公室邮箱:jdzhjdk@163.com。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联系人:赵雪峰,联系电话:59513229,医疗卫生监督科邮箱:ylzhy2018@163.com。
附件:1.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蓝盾6号”行动情况统计表(宣传)
2.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蓝盾6号”行动情况统计表(行动)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 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蓝盾6号”行动情况统计表(宣传).pdf
附件2 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蓝盾6号”行动情况统计表(行动).pdf
关于开展2020年嘉定区打击无证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蓝盾6号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