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04000-2020-012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生效日期: 2020年07月23日 文 号: 嘉卫审计〔2020〕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审计〔2020〕9号

关于嘉定区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指导中心张丽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指导中心:

根据《嘉定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委决定委托上海正道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8月11日起,对你单位张丽敏同志进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末,必要时进行延伸和追溯,届时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请按本通知所附承诺书的内容要求,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张丽敏同志及财务负责人签署承诺后,于审计实施开始时交审计组。

二、请张丽敏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在收到本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交。

三、审计组组成人员

审计组组长:戴玲芳   

审计组副组长:杨亚红

审计组成员:伍慧慧、唐宝燕、沈宇杰

 

附件:1.承诺书

2.×××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 承诺书.pdf

附件2 ×××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pdf

关于嘉定区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指导中心张丽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