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04000-2020-015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文 号: 嘉卫审计〔2020〕1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审计〔2020〕15号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田源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已下发到你单位,请根据审计报告认真组织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一、收到审计报告后的15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二、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和整改清单。

我委在对你单位提交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估后,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督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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