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02000-2021-026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生效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文 号: 嘉卫建提〔2021〕1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建提〔2021〕19号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00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医保局:

屈统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医保疾病预防支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严把准入门槛,规范机构设置

健康体检是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方式之一,需通过许可准入方可开展。我区依据《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健康体检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批健康体检机构准入,规范机构设置。

二、规范服务行为,加强机构监管

我委将健康体检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成立了“健康体检专业”质控组,定期开展质量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促进我区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定期对辖区内健康体检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体检服务质量。

三、合理控制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根据上海市公立医院费用控制要求,公立医疗费用增长每年不得高于10%。要求各医疗机构合理开展诊疗,规范开展检查项目,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姓名:刘玉                     联系电话:69530176

联系地址:塔城路264号               邮政编码:2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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