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6000-2021-003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4月22日 | 文 号: | 嘉卫应急〔202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应急〔2021〕3号关于开展2021年嘉定区卫生应急健康宣教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开展卫生应急健康宣教工作,进一步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增强市民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素质,结合我区实际,开展本年度卫生应急宣教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依托“卫生应急直通车”、卫生应急“五进”等活动方式,提升公众对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掌握能力;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队伍应急管理水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通过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加大宣教力度和广度,全面普及卫生应急知识,有效提高公众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自救互救、避险救灾的能力,卫生应急知识宣教覆盖率和知晓率分别达到80%以上。
二、宣教内容
(一)卫生应急相关政策法规,重点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特点、危害等基本常识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途径和健康知识咨询途径;
(三)突发事件预防、自救互救、避险救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四)全区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如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队伍培训演练、经授权可发布的卫生应急处置信息、公众风险沟通等内容。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宣贯工作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利用各宣传时间节点,结合各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条例》的宣贯解读工作,弘扬全社会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法治精神。
(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宣传日,结合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和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在宣传点设置宣传栏、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公众的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本年度各单位开展应急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专项应急宣传不少于1次。
(三)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活动
依托3家培训演练中心,开展各类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包括卫生应急干部专项培训、反恐怖和防灾减灾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年内组织开展以行政总值班为对象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以多科室联合救治为主的批量伤员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演练,每项不少于2次。
(四)组织实施急救技能培训项目
依托“卫生应急直通车”、AHA培训和社区健康教育等方式,注重实效,大力开展卫生应急“五进”活动,年内各单位开展各类应急知识讲座不少于5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居民急救技能培训,宣传和普及生命急救链的意义以及市民发现、呼救、互救等急救知识,增强全社会应对各类突发疾患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精心谋划安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在各个宣传节点前完成宣传任务,并在10月底前完成全年度的宣传培训任务。
(二)加强宣教,提高认知
各单位要围绕工作计划,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创新健康宣教方式方法,吸引市民积极踊跃参与,增强公众参与社会急救的责任感,提高公众对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认知度。要重点加强对《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贯工作,并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各单位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要注重资料收集和信息上报,宣传培训任务完成后,将每次活动的通知、签到、讲义、照片、总结等资料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时间节点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健康宣教工作数量、质量进行督导评估,并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居民问卷调查,评估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