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4000-2021-009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5月19日 | 文 号: | 嘉卫审计〔2021〕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审计〔2021〕7号关于嘉定区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吉龙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嘉定区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委决定委托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5月25日起,对你单位主要负责人王吉龙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末,必要时进行延伸和追溯,届时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请按本通知所附承诺书的内容要求,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王吉龙同志及财务负责人签署承诺后,于审计开始时交审计组。
二、请王吉龙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在收到本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交。
三、审计组组成人员
审计组组长:戴玲芳
审计组副组长:袁广昌
审计组成员:薛瑞斌、周之琳
附件:1.承诺书
2.×××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关于嘉定区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吉龙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