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4000-2021-013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6月04日 | 文 号: | 嘉卫审计〔2021〕1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审计〔2021〕11号关于嘉定区迎园医院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的通知
嘉定区迎园医院:
我委已完成对管金发同志2019年至2020年度担任你单位主要负责人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一、请你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的15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二、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和整改清单。
三、在对单位提交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估后,我委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督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